八年前,我還在中大讀書,在電視螢光幕前見證台灣首次的政黨輪替。
那一刻在我來說,依然是激動非常。老實說句,在華人的歷史,沒有一次的政權轉移不是做到血流成河的。台灣人民八年前的一個示範,展示給世人知道,華人都能用文明的方式,接人民的意願去將政權移交。
八年後,台灣進行第二次的政黨輪替,原本打算請假隨團前往考察,但繁忙的工務未曾給予我本點機會。
今次馬英九在選前已經是鐵定當選,大家對民黨黨八年管治的不滿,用選票來爆發,問題只是贏多少票而已。
今次的政黨輪替,沒有流血,沒有子彈,又再一次在華人政治歷史上奠下良好的先例。
究竟幾時,中國人才有機會用自己的選票去決定誰來為人民服務?究竟幾時我們把政黨輪替看為正常不過的事?究竟要到幾時,我們才把民主選舉以及政黨輪替看為理所當然不過的事情?
只可惜,八年之後,香港還未可以有這權行,人家卻已經選多兩屆總統了。想到這兒,真的有點羞愧難過。
17個回應
三月 23, 2008 at 12:56 am
大陆人民更加羞愧啊
三月 23, 2008 at 2:04 am
大陸要選國家主席,我估中共現在就算肯做,起碼都要再過二、三十年才成事。我係從技術角度來估計。首先目前人口13個億,係美國人口的4倍有多,大都分集中於農村、全文盲佔總人口6.7%;另有55少數民族。淨係要設計一個共產黨侯選人必勝(起碼第一、二屆啦)嘅方法都有排腍;呢度都要傾十年八載掛。好勒,就算腍倒,都係先喺省、市進行,跟住選一、二屆,然後再選國家主席。如果樣樣順利,三十年係十分進取嘅估計。另外,如果人口每年增長1000萬(相當保守估計),三十年後,中國應有近16、17個億人口,到時人口亦十分老化。唔講其他,就算每人加十元生果金,都係天文數字;唔加,d代議士又唔通過個預算。果時做總理,真係唔带埋棺材返工都唔得。民主同民生,看來真係魚與熊掌。
三月 23, 2008 at 3:49 am
如果唔係靠子彈, 四年前就第二次輪替啦, 使乜等到今日?
三月 23, 2008 at 8:43 am
很同意也很羨慕啊!如果香港有選舉,那我就會跟那些海外台灣人一樣,跟包機返香港投票了!但是如果是說起大陸,十三億人,有幾多percent有基本教育水平或者社會經驗去投票,去分是非對錯呢?
三月 23, 2008 at 4:56 pm
如果有誠意的話,要花二三十年時間也沒所謂。問題是沒有。
如果真的要搞的話,大可借用國民黨當年果套「訓政」模式。
(雖然當年國民黨沒真的實行,這是另一回事)
訓政模式是「讓一部分人先民主起來」。
第一步是容許縣政府普選。由於縣境不大,就算一般小民也可以直接看到政府做得好不好,有甚麼惡果也很快就嚐到。而且縣政府權力不大,也不怕失控或鬧獨立。
有些教育程度較高、稅收較多的地區,可以率先試行更高層次的選舉。其他地區可以繼續維持在「縣普選」層面。
某個省如果有大部分的縣都實行普選,就可以實行省普選、訂省憲。再進一步可以直選省的全國人大代表。
當民主繼續推行、教育程度提高,全國的縣就會逐漸完全民主過渡,省也會跟著實行普選。最後全國的人都可以享受民主。
這些在民國憲法和其他文件都早有記載,至少我沒聽過共產黨說這些原則有錯誤。
再不然混用王力雄的「遞進民主制」。先直選縣人大,再交縣人大間選省人大,省人大間選全國人大。(現制度基本如此,只是共產黨控制了縣選舉)
直轄市(除了重慶)居民教育程度一般較高,可以先普選區人大,然後嘗試普選市人大。讓市人大間選全國人大。
逐漸開放所有省級人大直選,保留全國人大間選,那麼共產黨就可以控制開放步伐。
問題總是有的,方法也總是有的。問題只是做不做。
三月 24, 2008 at 11:08 am
方老師真有心人也,看來對有關議題有充足的準備。民選中國係一個極大議題,非三兩次貼文可以收筆。「誠意」乃方老師認為的必要條件,呢點我同意。有誠意再加上決心,真係愚公可移山。中共是否有誠意,我是正面的,原因有二:
(a)富不過三代,獨裁不可以久享,這是經驗證的真理。共產黨員是人,人是自私的。中共發展到今日,已經是第四、五代,要將其政治權力、個人財富有效地保持,順利地延續下去,就必須靠立法同制度去規管。呢點隨著眾多領導人外訪、其下一代海歸、國際事務的參與,他們都深刻了解到,要用法規同制度去管理國家,單靠共產黨員是不足靠的,也容易產生管理衝突:「法大還是黨大」呢個彭真都無法回答的基本問題會不斷出現。因此,透過代理人去治理國家是必須的。要挑選代理人,民選制度是最可靠的。如果我冇記錯,人言報主筆早前亦有討論過黨國分治的可能性。
(b)觀其行。喺「三個代表」開始,中共已經意識到必須擴大其黨員的代表性。不要小看三個代表的威力,或者說破壞力,它為改變提供了基礎、準則,是中共的一大轉折點。隨著馬上得天下的老革命的退出,吸納飽嘗市場經濟好處的菁英新血入黨,中共向民意低頭,已經走出了第一步,雖然是一小步。
我願意討論選舉方法,但我唔太同意有現成可用的。據<馬英九評傳>,修憲小組於1991年設計出「委任直選」,其間多重轉折、鬪爭,最後轉為「公民直選」,於1996年推行直選總統。以一個不足三千萬人口的地方,就「委任直選」與「公民直選」,在國民黨內部之爭,就用去5年有多。以一個有7336.3萬黨員,人口13個億的「超級大國」,誠意,看來是不足恃的。
三月 24, 2008 at 11:10 am
方老師真有心人也,看來對有關議題有充足的準備。民選中國係一個極大議題,非三兩次貼文可以收筆。「誠意」乃方老師認為的必要條件,呢點我同意。有誠意再加上決心,真係愚公可移山。中共是否有誠意,我是正面的,原因有二:
(a)富不過三代,獨裁不可以久享,這是經驗證的真理。共產黨員是人,人是自私的。中共發展到今日,已經是第四、五代,要將其政治權力、個人財富有效地保持,順利地延續下去,就必須靠立法同制度去規管。呢點隨著眾多領導人外訪、其下一代海歸、國際事務的參與,他們都深刻了解到,要用法規同制度去管理國家,單靠共產黨員是不足靠的,也容易產生管理衝突:「法大還是黨大」呢個彭真都無法回答的基本問題會不斷出現。因此,透過代理人去治理國家是必須的。要挑選代理人,民選制度是最可靠的。如果我冇記錯,人言報主筆早前亦有討論過黨國分治的可能性。
(b)觀其行。喺「三個代表」開始,中共已經意識到必須擴大其黨員的代表性。不要小看三個代表的威力,或者說破壞力,它為改變提供了基礎、準則,是中共的一大轉折點。隨著馬上得天下的老革命的退出,吸納飽嘗市場經濟好處的菁英新血入黨,中共向民意低頭,已經走出了第一步,雖然是一小步。
我願意討論選舉方法,但我唔太同意有現成可用的。據<馬英九評傳>,修憲小組於1991年設計出「委任直選」,其間多重轉折、鬪爭,最後轉為「公民直選」,於1996年推行直選總統。以一個不足三千萬人口的地方,就「委任直選」與「公民直選」,在國民黨內部之爭,就用去5年有多。以一個有7336.3萬黨員,人口13個億的「超級大國」,誠意,看來是不足恃的。
三月 25, 2008 at 12:29 am
向台灣人民/同胞致敬!
向全中華大地人民深深祝福!
三月 25, 2008 at 1:19 pm
好羨慕呢! 除了羨慕, 和看著電視機中的馬英九宣告贏了的講話和支持者齊聲吶喊感到莫名的感動外, 我們可以做的只是等待……我們的耐性真的哪麼好嗎?
三月 26, 2008 at 12:22 am
我認同「誠意論」,我不反對國內循序漸進,(香港談普選都已經超過廿年了…)只可惜,我真的看不到中共的誠意…
四月 3, 2008 at 3:28 pm
共產黨從來就是一黨獨大是要如何能用選舉方式產生新領導人?
除非就是共產黨倒台消失了
否則根本不可能
四月 3, 2008 at 7:40 pm
>>中共的誠意
要事達,未必需要誠意,世上亦有為世所逼這一回事。個人對於內地民主化並不悲觀,但認為若現在談選舉制度,實在言之過早。
四月 4, 2008 at 1:17 pm
> 要事達,未必需要誠意,世上亦有為世所逼這一回事。
沒誠意而為世所迫,中國歷史上有一例,清末「預備立憲」者也。結果如何﹖
四月 5, 2008 at 3:10 pm
回方兄:
Re:「預備立憲」,你說的是這個情況嗎?
船山: http://sfngan.blogspot.com/2008/04/eternity-and-day.html
量子: http://sixianghuayuan.blogspot.com/2008/03/blog-post_2387.html
那你是否認為「一個」例子已經可以代表「答案」?
你問的那個「結果」,是否就是「預備立憲」的結果?
不如告訴我歷史結果是否「必須」依循所謂的先例?
兩者情況及背景沒有差別?
假若清廷當年真的立憲了,你認為結果是否一定比較美滿?
愚笨的「為勢所逼」,就是拖到最後才解決。醒目的,則見機行事。(若認為「為勢所逼」不對,柔和一點說「勢所必然」如何?)
誠意為何物?要向誰付出誠意?(人民嗎?他們正最需要的是什麼?)
方兄,你的問題,我想了又想,請恕想不通。
不過,你會考慮讓你的學生為中國民主化寫一個 SWOT Analysis 嗎?(小弟正寫其 Weaknesses and Threats: (1), (2), (3), (4),還有 (5)、(6)… )
四月 6, 2008 at 1:28 pm
1. 我想應該要搞清楚一點﹕其實我沒說過誠意是「必要」條件,也沒說過「沒誠意必然失敗」。
2. 所謂「誠意」,會反映在政府開放政權的步伐和措施上,「為勢所迫」也有因應得好與壞。清朝反映了一種「差」的因應方式,就是不斷的拖、拖出來的「憲法」又處處設限(像基本法﹖)、明明滿人已失勢竟還拖出一個「皇族內閣」。革命之所以成功,某程度就是因為清廷「拖」得太離譜,令人民對「立憲」失望,轉而支持革命。之前的革命之所以不成功,是因為大家對清廷還有希望。
如果當權者真的意識到「還政於民」對清廷有好處,他們做的事就會不同。這就是所謂有沒有「誠意」的分別。
3. 有些人說,如果清朝立憲成功,中國的現代化道路會走得更好。我同意這個說法,但當然沒有人能肯定「如果」。
4. 貴文早前已讀。
你提出的問題當然重要,甚至有可能令民主失敗,但我不認為那些是民主的「先決條件」。
民主唯一的先決條件,就是大家要承認國家政權是由人民授權、而非誰掌握槍桿子就有權。
你提出的問題值得探討,但當權者(或某些依附當權者的人)就以此作為拖延抗拒的理由。(君不見有人說連香港也不適合推行民主﹖)
又﹕我不認同量子那篇文。儘管我也不認為清朝很差,至少好過明朝。
中國沒被瓜分,不是因為清朝能抵抗,而是因為列強勢力均衡。人人都想要一分,但瓜分起來肯定打餐死,唯有維持原狀才最方便賺錢搵著數。
清朝之所以到最後輕易滅亡,不是因為它民主自由,而是因為朝廷早就控制不了地方。(當然,我不諱言現在中共的「地方諸侯」也有點像,所以中共內部的權力制衡可能有助於中國步向民主。)
至於沒變殖民地的,還有一個泰國。
四月 20, 2008 at 6:40 pm
1. 明白。請恕小弟魯莽。
2.
>>清朝反映了一種「差」的因應方式
非常同意。
>>處處設限(像基本法﹖)
以香港情況,也甚為同意。不過小弟覺得所謂基本法所設的限,並非來自基本法本身,而是來自國內保守派。
3. 同意。
4. 多謝方兄賞面。
>>民主唯一的先決條件,就是大家要承認國家政權是由人民授權、而非誰掌握槍桿子就有權。
從字眼來看,我是沒有異議的。
不過,由多少人來“承認”國家政權是由人民授權,而非誰掌握槍桿子就有權,就是其一先決條件。這個“承認”,不是少數人或“非當地人”說了算。始終,正接受/忍受這個政權管治的,是他們。
而第二個先決條件,就是“如何”承認。要使他們覺得有此“承認”的需要,還要使他們知道“承認”的好處。
第三個先決條件,就是讓他們能夠“安全地/和平地”“承認”,然後建立。(民主制度講求的和平政權移交,難道不包括“非民主”政體“進入”“民主政體”時的移交?)
不同的人可以從以上三方面工作。
四月 20, 2008 at 7:04 pm
4.1 當然,我們的共識應該是指那政權所管轄的人民。
4.2 現在連共產黨也不敢否認這一點吧,只是還有「槍桿子」的實質。
4.3 這就要靠計劃了。就像清朝的「立憲」做得好不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