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教會總會巧立不同的名目盡行捐獻。這些捐獻絕大部份都用於教會內部的活動,只有少部份會用於支持其他福音機構,用於非基督教的項目(包括慈善項目)就更絕無僅有。
如果我們相信,復活節的真正意義,在於耶穌基督戰勝了死亡的權勢,三天後復活過來,使被死亡勞役的人得到盼望,有機會脫離死亡的爪牙。
接連數天有妓女被殺,我早前在網誌曾建議為妓女配備平安鐘。原來紫藤等組織亦有類似的行動。每個平安鐘成本價一百元正。
如果根據報導,一次性交易約為數百元,而妓女可得的其實少於一百元。平安鐘作為工作環境安全保障的一項投資,一百元的「保險費」不算昂貴,但如果妓女在一次性交易中所得的其實少於一百元,這數目就不算一個小數目。
教會號稱要關心社區當中最受排擠的人,耶穌既然與妓女與稅吏同行,又如果我們真的不忍心看見妓女為購置平安鐵而需要接多一次客,有沒有想過由教會去贊助有關的組織去購買平安鐘,去送贈給在教會附近工作的妓女,作為一份表達關懷的禮物?
耶穌接觸罪人的第一步,從來沒有要求罪人先認罪才容許他們接觸。可是,今日的教會永遠要求被教會定了罪的人先認罪才能接受教會的關心。這合乎聖經嗎?復活節既是象徵上帝的權力戰勝死亡,而今天妓女卻受到死亡的威脅,教會有沒有想過,把復活節的復活節捐項,用來贊助有關機構去購買平安鐘,送贈給附近的妓女?「復活」對面對死亡陰影的妓女,又有什麼實質的意義?
7個回應
三月 22, 2008 at 6:36 pm
捐平安鐘咪即係「鼓勵」佢地繼續接客﹖如果教會肯捐,不如先叫出黎籌款、關注性風氣既明光社捐。
如果平安鐘的安裝費是一百元,我倒想知道平安鐘的每月成本要多少。
並不是說連月費也要為她們付(畢竟她們不是老人),只是大家也要知道起動費和月費相比如何,才知道是否值得協助。
另一方面,紫藤似乎未成為慈善團體,這也會令捐贈者有顧慮(而且也沒有扣稅的好處)。
如果照顧露宿者也算慈善,那麼照顧妓女沒理由不算慈善。
三月 23, 2008 at 4:02 pm
平安鐘每個成本二千元…月費約一百元。
我建議香港三十萬的教徒應立即集資三百萬元來為全港約千多名一樓一鳳購置平安鐘, 每月的運作費就由妓女本身支付…
三月 31, 2008 at 9:04 pm
「紫藤」也說提供性服務是一個正當行業。平安鐘,像私家醫生醫務所的防盜設施,是他們運作成本的一部份,為何從業員不是自己購置,然後從其僱客的收費中收回這筆開支?我雖不是教徒,但如果教會贊助妓女購買平安鐘,究竟教會是資助了妓女?還是資助了嫖客?
四月 1, 2008 at 9:51 am
是的,Dr.Fat说得对,而且,不仅是妓女,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平安钟”,真正的平安是从天上来的,耶稣基督说祂所赐的平安没有人能夺走。
妓女,许多人都仅仅把它理解为一个职业,但或许更多的这是一种状态。出卖自己的肉体、出卖自己的灵魂作交易就是妓。
耶稣来到世上的意义,乃是要叫世人(罪人)认识祂,可以信靠祂得生命。
马太福音9:12-13 耶稣听见,就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经上说:‘我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这句话的意思,你们且去揣摩。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耶稣因着怜悯与妓女和税吏同行,是要叫世人知道,神爱世人(每一个人,如你如我这样的罪人),但祂也清楚告诉世人,神恨恶罪。因此,当耶稣基督赦免了那个行淫被抓的妇人之后,对她说:“从此不要再犯罪了。”(约翰福音8:11)。
神爱世人,不愿惩罚我们,且有赦免人罪的权柄,但神吩咐人不要再犯罪的时候,人是否也当认真听听。
我们在世上,会因为穷困、私欲、软弱…各样的原因犯罪、出卖自己,但当我们遇到耶稣基督的时候,我们是否会转悔改,这才是更要紧的一件事。
我再说,真正的平安,不是从教会来的,而是从耶稣基督的救恩而来。
四月 1, 2008 at 12:43 pm
耶稣因着怜悯与妓女和税吏同行….
耶穌憐憫是因為祂真的憐憫
現世基督徒有無這樣的心?顯明了出來嗎?顯不出憐憫的心,講其他無人會聽得入耳,包括學效基督的我。
現在焦點是妓女/性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啊!不是別的。
四月 1, 2008 at 12:53 pm
平安鐘不盡清楚,但如單人在房,人家早有企圖而來,就在身邊,全無防範又鐘不會掛在頸吧,怎能有效呢?
如走中庸之道,建議
(1)應修改2人以上才能以淫窟入罪的法例為無人數限制,
(2)嫖客入罪,可以起訴,而不是現在的不公平,嚇阻人
(3)責成警方以人道對待陷在困境的這批女士
(4)人權組織加緊監察警方不人道的做法和揭露出來
(5)政府撥資源設立社會服務幫助陷困難迫於無奈出賣自己的女士,她們是苦主啊!
四月 1, 2008 at 1:02 pm
願妓女平安
社會焦點似乎落在平安鐘。
平安鐘不盡清楚,但如單人在房,人家早有企圖而來,就在身邊,全無防範又鐘不會掛在頸吧,怎能有效呢?
如走中庸之道,建議:
(1)應修改2人以上才能以淫窟入罪的法例為無人數限制,鼓勵多人同屋,互相照應,嚇阻罪犯
(2)嫖客入罪,可以起訴,而不是現在的不公平,嚇阻人
(3)責成警方以人道對待陷在困境的這批女士
(4)人權組織加緊監察警方不人道的做法和揭露出來
(5)政府撥資源設立社會服務幫助陷困難迫於無奈出賣自己的女士,讓她們脫離皮肉生涯,或應付生活,她們是苦主啊!
警方打壓歷史證明是不能杜絕賣淫,而全面開行或合法化來監管未盡可行,應走第三條路線如上述。
2008/4/1 Garl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