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次曾德成的「忽然民主 忽然民生」論,就連我一些愛國的同事也覺得有點不妥。
立法會議事堂之內,唇槍舌劍本是平常之事。部份議員有時出言不遜,但總不能有人身攻擊的成份,否則會受到主席的裁判。而同時,為了避免議員的出位言論成為報章報導的焦點,回應官員多會淡化有關的爭論,無論是轉移話題,又或輕輕帶過。在這個年代,上不了報,才是最好的新聞處理手法。
如果此類言論出自左派議員,大家就會看成為泛民與泛左之間的針鋒相對,出言的泛左議員,頂多會被譏為「打手」而已。不過,就算議員間平等對等的對質以及「對窒」,
老實說,印象之中,今次是首次有主要官員個別針對性的對某民選議員主動挑釁。而問題在於,發言的官員以及被針對的議員,本身存在不平等不對稱的權力關係。陳方安生只不過是民選的議員,但曾德成本身,卻是有政府權力的問責官員。一個有政府極高層的官員在議事廳中,竟對一名民選議員進行人身攻擊,不得不令人擔心曾特首的用人能力--究竟我們的問責官員是否知道「對事不對人」的道理?我們的問責官員會否因感情用事而誤了香港的發展?一個說話不顧自己身份的問責局長,會否有一天在國際場合上當眾出醜,最後「影衰」香港?
曾德成的發難一言,除了是對陳太的中傷外,更是對十七萬投票給陳太的港島區選民的侮辱。十七萬選民的選擇,全港都一同來見證。曾德成之言論是否表示他對港島區的選民在補選中的選擇有意見甚至不滿。
一個問責官員在議事廳作出這樣的回應,而這回應更會被收錄在會議紀錄留傳下來。把議員的名字由「安生」變成「官生」,再語帶相關地說成「民生」,當中甚至連低級趣味又或爛gag都談不上,如果局長不選擇主動收回此言論,並為此道歉,那麼曾特首就應罷免此官員,讓此人不能夠在議事堂上為政府發言。
如果你曾經在十二月二日投陳太一票,請你繼續關注事件,如果曾德成不為此道歉,你理應致信向曾特首投訴,為什麼他會選擇一個漠視選民選擇,口出狂言,只懂人身攻擊的問責官員。順便問一問曾特首,當日的歪論又有誰人要問責呢?如果曾特首不作關注並採取行動,就代表曾特首以及政府對曾德成言論的認同,否則,就代表曾特首的強政勵治根本只屬口號空談--連問一個位出狂言的問責官員的責也做不到,又如何管治好香港?
13個回應
十二月 7, 2007 at 12:17 am
呀曾生咁低 B,睇怕連啲政府高層見到都會扯火,唔會就咁算數……
十二月 7, 2007 at 12:36 am
全港市民都應該問他的責。
大家都要出聲, 讓有關人士知道你的存在和意見。
最微最小最簡單易做的事, 是寫信。
寫信給曾局長, 指責他, 要求他做你認為他應做的事。寫信給范太, 抗議她沒有盡責維護被人身攻擊的議員。寫信給曾特首, 投訴他的下屬, 並要求他澄清曾局長作為他政治委任的官員, 所發言論是否代表他本人的立場。寫信給傳媒, 贊同他們如實報道, 並要求他們跟進監察 … 若你能做到更多, 當然更好。但至少, 我們要讓自己的聲音被聽見。
各位, 有關方面能動員十四萬票給葉太、使泛民在區選大敗, 有很多原因, 但相信有關方面確實有無所不用其極地抑制香港民主的發展。若我們只是安坐家中, 在自己和朋友的blog上罵罵, 那些做錯事的在位者是不會知道的, 是不會有所忌憚的。
我們必須要主動讓自己的聲音被聽見。各位, 行動吧!
十二月 7, 2007 at 8:41 am
陳太加分.曾德成扣分但基本上他是政治委任,不用向我們負責任的;他只向曾x權報告便可以過骨.所以我們一定要有2012的雙普選…yeah
十二月 7, 2007 at 10:44 am
我對政治其實不太熟悉。
但曾局長的言論令人反感,一個擔當重任的官員就算心底很不喜歡民選的陳太,也不應當眾如此出言。
連一個為官應有的政治智慧也沒有,我們還能希望他有為市民服務的智慧嗎?
十二月 7, 2007 at 12:46 pm
(小休,花邊)
德成局長變女傭 陳太入戲勝湯唯
(明報) 12月 07日 星期五 05:05AM
【明報專訊】民政事務局 長曾德成 前日於立法會 大發官威,發言時突然「爆肚」不點名批評陳太 「忽然民生」,即時成為全港傳媒焦點。
Emily昨日早上聽收音機,就連節目主持人林海峰 (阿Jan)都在節目中諷刺局長,更連累與局長大名同音的「得成僱傭」公司,慘被牽連。
阿Jan說﹕「德成原來咁惡,會唔會影響僱傭中心形象?」佢又話,如果一提起曾德成就會令人想起得成僱傭,又不知會不會令人想起得成僱傭的女傭會跟僱主說﹕「為何要忽然煮飯?忽然洗衫?忽然放狗?」
…..
http://hk.news.yahoo.com/071206/12/2kvja.html
十二月 7, 2007 at 9:57 pm
肥醫生:
我的blog post左一點感想,請閱
十二月 7, 2007 at 10:12 pm
Big Lam wrote in his newspaper today and made a very good point. His words will carry heavy weight. Tuck-sing was in fact making effort to strengthen the status of the old lady on her first day to the LegCo. The over-reaction of Tsang, or the Goernment behind him, unless it clarifies otherwise rapidly, will surely push the pro-democratic people togehter faster than expected. Well done Tuck-sing. Carry on, delay no more.
九月 23, 2008 at 6:03 pm
人身攻擊?
陳方安生無民主就無民生此句言論成立嗎?
我認為局長駁斥她此句歪理講得精彩極了。
立法會難道就只許議員發揮口技,官員則不可?
對於曾局長的指控,陳方安生本人根本作不出反駁!
只懂說,是被人身攻擊了….
九月 24, 2008 at 3:04 pm
回上面﹕
議員鬧官,是應份。官鬧議員,係僭越。
十四字講完。
九月 24, 2008 at 3:52 pm
只要有理, 僭越便僭越. 公僕是僕, 不是奴.
九月 25, 2008 at 4:15 pm
僕人罵主人(議員是市民代表),這是哪來的理﹖
你返工鬧老闆﹖老闆說錯話,你就拿他的姓名來開玩笑嗎﹖
(當然這不是說凡議員罵公僕,必定合理。但作為「老闆」代表,當然有責備伙計的權力。)
曾德成敢唔敢出街鬧市民﹖
九月 25, 2008 at 5:30 pm
又不是封建時代,僕人罵主人,就看他有沒有理。當然,後果自負,但那不是是非對錯的問題,只是處世智慧的問題,又或者是閣下所說,「敢唔敢」的問題。如果曾德成有理,我沒理,他罵我是塞錢入我袋。當然,我不代表其他市民(老闆)。畢竟,恃著自己是老闆/顧客就不可一世的,大有人在。
p.s. 我返工是有鬧老闆的,也有拿他的姓名來開玩笑 – 因為他的器量大,知錯能改,懂得收斂老闆款。仕途重要,還是講真話重要﹖人各有志。
p.p.s. 以上言論並不代表我認為曾德成有理。
九月 25, 2008 at 5:38 pm
「人身攻擊?
陳方安生無民主就無民生此句言論成立嗎?
我認為局長駁斥她此句歪理講得精彩極了。」
問題是,局長並非在駁斥她的言論。如果局長不是拿陳的名字開玩笑,而是(例如)指出無民主如何未必無民生,則他是在駁斥她的言論,但局長當時並非這樣做。
「對於曾局長的指控,陳方安生本人根本作不出反駁!」
我想知對局長開的玩笑,陳應該如何(或者問為何要)反駁-莫非即席(立法會議事中)說「我認為我改名為『官生』並不適當」,然後就改名與否之事跟局長磋商一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