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October 21st, 2007
如你想轉載
一直以來,很多朋友都會因為各種原因,轉載小弟博客文章。當中原因,可以是因為你對小弟文章有所認同或同感,但我亦見過因不同意小弟立場的人,把文章轉載往自己的陣地,以達「鞭屍」之效。
無論如何,我著意的,是大家的感受以及回應。無論你同意小弟的立場與否,我都希望能知道。很多時候,反對的聲音有助我看清事情的另一面,就例如早前《多啦A貨》中,從某人的連結我才知道原來這世界上有一個叫「水田版」的造形,小弟的視野亦因批評和提醒而有所擴闊(雖然我覺得水田版似足水貨版)。
我也知道一批香港男士以及其準來港妻子經常到訪本網站,並作出很多持相反意見的留言。我的一貫立場是,除非留言者要求,又或留言屬廣告騷擾,否則我都盡可能不刪除任何留言。我相信真理越辯越明,例如有人留言指內地非符合資格的孕婦所收的費用與其他來自世界各地不合資格人士有所不同,這誠言根本就是留言者功課做得不足。但我也認為這些留言有其用途和價值,故此我都會保留他們。
由於多次有不太熟識的朋友留言問我是否准許我轉載文章,我不得不認真地思考「版權」這問題。老實說,我從來不介意非商業性質的轉載,只要你注明出處,以及作網頁連結就可以了。我亦未敢像方潤兄和世澤兄,有一系列轉載條款,這可能也同時反映我對知識產權以及創意共同知識分享問題上的無知(以及無助)。就算sidekick姐早已多次撰文簡介,但天資平庸的我,依然到現在對各種標號也摸不著頭腦。
我企圖前往CREATIVE COMMONS的網站,發現根本沒有任何一種好方法去闡述本站文章的版權問題。我嘗試用我最愚昧的思想,把我對這網站的版權立場寫出來。
- 本網站文章版權屬作者所有
- 本站文章歡迎他人個人非商業性日誌轉載,並作出連結以及寫出作者姓名
- 轉載時不得改變又或轉變當中的文章
- 如欲轉載文章至文字媒體,又或在商營網站轉載,又或作為商業用途,需得本站作者同意。
不如,就這樣吧。
每次想到這問題,頭總是大了又大了。小弟曾經數次為不同書本、雜誌撰文,自家文章也散見於報份報章,但說實句,我其實都弄不清楚,究竟我寫出去的文章,版權屬誰。無論如何,文字有價,雖然我其實也不介意幾百數十的稿費,但原來我真的介意,別人偷盜自己的作品並冒稱作者,而這情況在《他賣我俾迪士尼》一歌中就最常見。
所以,一句講晒,歡迎大家繼續俾面轉載小弟文章至各位的私人網頁,無論是讚是彈也好,記緊注明作者和出處就可以了。至於商業機構,有什麼事就只可以私下再商量了。
關於留言的版權問題,我真的攪不清楚,有何高見?我的頭要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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