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避孕套生產商發表網上調查,指出香港男士平均有十四名性伴侶(包括召妓),而香港女士平均約有四位。
這個擺明車馬是為避孕套生產商宣傳的所謂調查,自然獲得傳媒的青睞。無人質疑調查的準確性和合理性,大家就只懂為避孕套生產商背書,於是一段又一段「港男有十四名性伴侶」的免費廣告,就成功成為各大報章的內容。
看到這段新聞,男同事們第一個反應就是:「難道你有廿八個性伴侶,所以提高了數字?」「不,一定是你有四十一個,我只有老婆。」就算作為男人,我們不得不起了疑問:香港男士真的有那麼多性伴侶嗎?
別忘記,同一機構於兩年前的調查報告指,香港人的性伴侶數目是三點七位。難道因為董建華下台,再加上曾蔭權「生三個」的呼籲,香港男人因此拚命做愛嗎?
李嘉誠等富商每人每年所增加的身家都以億來計算,但去計算人均收入時應該以「中位數」而非「算術平均數」,以避免某些偏極數值所影響。
我認為去計算性伴侶數目,也宜用「中位數」,而我亦相信「中位數」以及「眾數」,比「算術平均數」更能反映香港人性伴侶多寡的情況。我知道有些男士次外遊(包括回內地)都會有性行為的發生,這類有頻繁性行為的男士,畢竟只屬整體男士的少數,但「算術平均數」的計算方法,卻會令其他性伴侶數目較少的人,「分享」了該人的性伴侶,從而使出來的數字偏高。
假設一間醫院有五十個男醫生,其中五個有超過二十個性伴侶,有十五個有兩個性伴侶,有二十個醫生有一個亦只得一個性伴侶,而有十個更未曾有性伴侶,那麼,以算術平均數來計算,該醫院的男醫生平均有三名性伴侶,但實際上,只有五名醫生擁有三名以上的性伴侶,四十五名醫生則在平均數以下,由此可以反映算術平均數在極值出現的嚴重偏斜。反而眾數以及中位數更能反映該醫院男醫生性伴侶的數目。
這麼簡單的小學數學問題,為什麼沒有一個記者去提出?究竟出席這個記者招待會,又或被委派寫這新聞的記者,除了發白日夢,又或只懂抄襲新聞稿外,還有什麼的作用?就算不問這數學問題,為什麼兩年內香港性伴侶人數增加了四倍也不懂追問,究竟是記者的資料搜集不足,抑或是那個記者只懂交出基本功課?
記者的責任,是去求真相。從這段新聞,你看得到真相嗎?我看到的唯一真相是,就算幾有公信力的大報,原來都懶得去追求真相。這真相悲哀嗎?
延伸閱讀:明報新聞
12個回應
九月 29, 2007 at 10:59 pm
你說對了, 香港今日有幾多報人對”求真相”有興趣?
香港的傳統傳媒早已病入膏肓
真相,早離他們遠了!
九月 30, 2007 at 6:52 am
In any surveys, who’s in your sample size is very important. If the sample size is too small, then the result is not well represented.
For statistics, it was often advised to ignore the top and low 5% of the responses. The extremes don’t represent the norm and often skew the results.
Simple questions to ask are, “what’s the sample size?” “How are you conducting this surveys? (phone or paper or in person? and where?)” If it’s less than 1,000 people, you don’t really need to take the data seriously. And say, if they were surveying at a red-light district, of course the result will be skewed!
九月 30, 2007 at 12:06 pm
原來「性」比醫德更重要 -_-
九月 30, 2007 at 12:34 pm
假若該生產商的確做過讓調查,而該調查的確得出「香港男士平均有十四名性伴侶」的結論(即假設計算等沒錯),則該報章報導『該生產商做的調查顯示「香港男士平均有十四名性伴侶」』是報導真相,雖然這真相未必代表什麼。
若有讀者看了報導後把「香港男士平均有十四名性伴侶」當成「香港男士普遍有十四名性伴侶」,應該怪責讀者、報章或是生產商呢?值得思考。
九月 30, 2007 at 2:13 pm
網上自願回應的調查,本來就不可靠。
就算有一萬人回應,也是一樣的。
一聽到「平均十四個」,我倒先想到有人「報大數」。
反正吹水唔抹嘴,答一百個一千個都可以的。
十月 1, 2007 at 12:10 am
大家既然有興趣思想怎樣的調查才可信,我也插上兩嘴。
除了 pool size及平均數的迷思外,這個調查結果還有一個很根本的問題:到底所謂「有十四個」,是指同一時間? 還是over a finite period? 還是成世人?
剛才我用某新聞搜尋服務把那些報道找出來看,都找不到。
此外,該調查是在網上進行的。換言之,問卷是以網頁形式展示給受訪者填寫的。有過簡單設計網頁表格的朋友都可以想像到,輸入一個數字有幾種方式,各有利弊,也很影響收集得來的數據。(詳情不在這裡解釋了)
不過,既然連問題都未define好,答案就根本沒意義了,也不用談統計方法了。不過若大家有興趣知道pool size (正好是每地區1000人左右)等資料,該公司倒是有放在網上,然後我卻找不到香港媒體所收到然後照抄的新聞稿,網站上也找不到完整的調查結果。
只是,
> 網上自願回應的調查,本來就不可靠。
> 就算有一萬人回應,也是一樣的。
不是的。因為一萬人回應,未必一萬人都吹水。有幾多人明顯吹水,倒是有辦法 (比較進階的數學計算) 從數據中剖析出來,然後再按此評估調整結果。這統計學技巧已經很成熟的,是基本功,所以很多有問題的調查,其疑點都未必在這裡。
>若有讀者看了報導後把「香港男士平均有十四名性伴侶」
> 當成「香港男士普遍有十四名性伴侶」,應該怪責讀
> 者、報章或是生產商呢?
本人從事受人錢財替人洗目標對象腦的工作,我的想法是「怪責生產商,同情讀者」。沒有頭條是偶然的。有很多人是非常有技巧地提供消息/新聞,沒把事情說清楚/故意把事情說得不清不楚,「罪」當然在消息發佈者,我覺得。
然則,傳媒是否該照單全收呢?這個我想大家沒有思議。
那麼,為甚麼香港的傳媒敢照單全收呢?
讓我們作讀者的,鍥而不捨地「提醒」傳媒:我們不是白痴,會唾棄不長進的媒體的,所以別再給我們垃圾。
十月 1, 2007 at 1:59 am
曾經聽過不少讀統計的朋友說,
得來的一堆數據,
你想得出一個怎樣的結論,
只要在數據上做一做手腳便可以(技術問題就得要問他們)。
又,
拿數據的方法也有點問題…
只有網上的人能問答。
雖說現在能上網的機會很多,
但不能/不會上網的人為數也不少吧…!
這樣,也會影響數據的真確性。
試想想一些經常來回中港兩地的司機,可能一星期滾幾次(假定他們沒時間上網)。另外,一些獨居老人已近乎沒有性能力,可能早十數年己沒有性行為。那麼「平均一男士有14個性伴侶這個結論」能代表這些人嗎?
更可悲的,
可能就是肥醫生所講的,
記者們沒有去思考數據及結論的真確性,
就被人利用作為宣傳的工具,
這才是傳媒及讀者的悲哀。
十月 1, 2007 at 10:52 am
>不是的。因為一萬人回應,未必一萬人都吹水。有幾多人明顯吹水,倒是有辦法 (比較進階的數學計算) 從數據中剖析出來,然後再按此評估調整結果。這統計學技巧已經很成熟的,是基本功,所以很多有問題的調查,其疑點都未必在這裡。
不只是吹水的問題,而是代表性的問題。
因為這種網上問卷,選擇回答的人群可能不能代表社會,而有所偏向。
就算每個人都誠實回答,但由於樣本有偏向,所以答案也不代表社會全體。
舉個例,對於「避孕套製造商」的問卷,會否是曾經使用過產品的人比較願意回應﹖從來沒幹過的人會否比較沒興趣參與﹖
如果「處男/女」比較少回應,那麼無論你怎樣問,最後得出有關性生活的答案,都自然偏向於高、多。
如果調查那麼容易,人家怎麼要花大筆錢做隨機抽樣﹖
(當然,避孕套公司本來就只是想找一些話題而已。)
(又﹕倒是歷年來答案的起跌,說不定也可以成為一些研究的材料。例如﹕經濟好壞,會不會影響人們的回答﹖)
十月 1, 2007 at 4:28 pm
有可能少部分起勢嫖的,次次新地方新人,這就拉高平均數字。
十月 2, 2007 at 1:58 pm
> 記者們沒有去思考數據及結論的真確性,
> 就被人利用作為宣傳的工具
對, 我想說的就是這點。我想進一步說明, 讀者必須主動地向傳媒說:「不, 我不要垃圾」, 否則傳媒會越來越夠膽這樣做新聞。
今日某「公信報」關於某中學的頭條和社評, 各位讀者看得出其用心嗎? 各位可願向該報說聲不, 提醒他們我們還是有能力分辨是非的?
十月 3, 2007 at 2:04 am
不知道「調查指出香港男士平均有十四名性伴侶」是如何的說得不清不楚。沒錯,你可以說應用中位數而非平均數、指出平均數易受極端樣本影響而欠代表性。但這裏是寫明「平均」而不是寫「中位數」或略去「平均」一詞,如何不清楚?
而且,傳媒可以寫『該生產商做的調查顯示「香港男士平均有十四名性伴侶」』。無論生產商的調查做得是否恰當,以上陳述都是準確的,除非該生產商沒有做調查,或者調查的結論不是如此。
若傳媒的報導寫上「香港男士有十四名性伴侶」,則是傳媒報導不實或不準確。不過算吧,整體而言讀者對新聞向來是邊罵邊看的,既然不影響收視率,於是不構成要傳媒準確報導的壓力。在讀者的廣泛支持下,我認為不應把責任推給傳媒吧。
十月 3, 2007 at 11:23 am
不能因為讀者有責任,而說成傳媒沒責任。
尤其在這件事上,雖然讀者不對傳媒施加「準確報導」的壓力,但也沒有支持「不準確報導」,充其量是愛理不理。
所以,只要傳媒有心,仍然可以作準確報導和詳細分析。問題是他們不做。
這件事和一般「煽色煽腥」的報導不同,那種報導是受讀者歡迎、選擇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