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March 6th, 2007
走火警
剛才走完火警回來。
十一時突然傳來火警鐘聲,本能的反應不是立即逃生,反而是在單位的四處遊走,打聽發生了什麼事。可是整個走廊就像死城一個,偶爾見到同事穿著內衣探頭一看,然後就回到自己的房間。
經驗告訴我一百次火警鐘有九十九次為誤鳴,但這份像死城的孤寂以及對事件的好奇,令我二話不說,穿上厚衣,由六樓走往地面。
去到地下,發現三輛消防車已經來到。沒有任何走火警的宿友,只有兩位保安組同事在接待消防員,以及一位剛回來正在嗟嘆沒有升降機使用的同事。從保安員的對話,得知是自己的樓層相反那一翼某一單位的煙霧警鐘響起來。
五分鐘後,就已經見到消防員收隊,證實只是風筒引致煙霧器鳴響,但後者為何鳴起來,就有待調查。於是我和同事便分別回到自己的宿舍了。
不得不讚消防員的效率,由警鐘鳴響到消防車抵達,少於五分鐘。大概醫院的火警鐘是直接接駁消防處吧。沒有火警,當然值得高興,但事件是否反映了我們對走火的意識極度的不足?
香港很久也沒有發生像嘉利大廈事件一樣造成災難性影響的火警。香港人走火警的意識一向都很低,幸好祝融也不常造訪。可是,不怕一萬,最怕萬一,如果真的是火災,我剛才的遲疑會否令到我被困火海?香港人是跟風的,見到人家按兵不動,自己也會懶理警鐘。當狼來了發生多了,就自然有一次「大件事」的發生。我們是否又太精於計算,而最終受害。
最令人擔心的,現在的樓宇達七八十層之高,很難想像如果發生衝天大火災,再加上港人的零分危機意識,究竟會發生什麼慘劇出來。無疑,新式大廈理應有較佳的防火設施,但當火燒豪庭不幸地發生,住在六七十樓的住客又如何可以逃生呢?
樓宇的基本目的,是要給予我們安全的居所,這是人類和野獸不同的地方。危機意識人和動物皆有之,問題是人能透過智慧和工具去避開危機。我住在六樓,走火不需要一分鐘的時間。問題是,那些住在六七樓的所謂豪宅的居民,當火警發生的時候,你幾時才會捨得維港的海景而逃生?你又要多少分鐘才能逃往安全的地方?你花萬元一呎的單位,真的安全嗎?
或許,我不應該再問下去,因為我沒有資格住在那些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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